法律问题
汉诺医疗:发行人股东上层曾存在股权代持或财产份额代持,需确认是否已清理完毕及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3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直接股东层面不存在股权代持;发行人股东北京汉诺、海南江河、深圳鸿途的上层股东或合伙人层面曾存在股权代持或财产份额代持。北京汉诺层面,张燕曾为LIU YANG代持北京汉诺股权,2022年2月张燕将其持有的北京汉诺28.9582%股权无偿转让至LIU YANG后代持解除。海南江河层面,利轩、王欧迪、李烨曾分别代蔡剑、王强、李炜持有财产份额,2023年11月相关财产份额转让至被代持方后解除。深圳鸿途层面,刘清波、胥威强曾为部分投资人代持财产份额;刘清波已返还代持款,胥威强已将全部财产份额转让至侯灵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