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好盈科技: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对赌协议及股权转让限制、反稀释权、回购权、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特殊权利条款,后续已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2022年1月,好盈科技、张捷、刘友辉、潘锐祥、何箕清、成都基金、高新投创投、怡化基金、深蓉瑞合签署增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成都基金、高新投创投、怡化基金、深蓉瑞合享有股权转让限制、反稀释权、回购权、公司治理方面特殊安排等特殊权利。2024年12月,对赌相关方签署《增资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在对赌协议生效至该补充协议签署日前,对赌协议项下全部特殊权利条款均未实际履行,各方未就对赌协议产生任何争议。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历史上存在的特殊权利条款已于2024年12月24日不可撤销、不可恢复地终止且自始无效;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特殊权利约定或对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