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好盈科技:发行人存在2处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的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权使用该等房屋;发行人存在2处房屋租赁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手续。招股说明书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张捷、刘友辉已就用地、用房瑕疵出具承诺,若公司及其子公司因自有或租赁场地和/或房产不规范情形影响正常业务经营,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安排相同或相似条件的场地和/或房产供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使用;若因相关场地和/或房产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被收回、拆除、处罚或承担法律责任,或因整改发生损失或支出,承诺人愿意承担相关损失、损害、索赔、成本和费用,且承担后不向公司及其子公司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