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上海超导: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关注控制权稳定性及公司治理有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股权较为分散,第一大股东精达股份持股18.15%,精达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22.38%,第二大股东共青城超达持股10.92%,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或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均未超过30%,各自表决权不足以对股东会产生决定性影响;董事会9名董事中不存在超过半数董事由单一股东提名产生的情形。发行人第一大股东精达股份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不谋求控制权承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