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心医疗:发行人历史上存在多项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需说明形成原因、解除过程、当前股权权属是否清晰及是否存在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了四类历史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陈琛与张剑平之间因早期员工激励形成代持,后通过股份转让收益支付解除;陈玉峰与张敬之间因共同投资形成代持,后随陈玉峰转让全部持股在公司层面解除;胡革与陈琛、陈瑜之间因国有产权挂牌转让要求“单一受让方”形成代持,后按约定比例还原;陈琛与Feng Lin(林峰)之间因林峰为外籍人士持股便利性形成代持,后随着公司中外合资变更还原至林峰名下并签署终止协议。发行人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已如实披露曾经存在的股权代持情形,且目前均已依法解除,各股东股权不存在代持、权属争议或潜在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