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心医疗:发行人无自有房产,主要依赖租赁物业开展生产经营,同时拥有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域名等无形资产,需关注主要财产权属、租赁合同效力及知识产权权属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6-09-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拥有自有房产,生产经营场所主要为租赁房产。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境内拥有31项注册商标、境外拥有38项注册商标;中国境内拥有37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34项,境外拥有20项有效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0项;境内拥有33项软件著作权,并拥有3项经营相关注册域名。公司披露主要资源要素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发行人与苏州大学等存在技术开发合同,相关合同对研发成果及知识产权归属、收益分成和后续改进作出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