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心医疗: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因安全生产风险公示事项受到行政处罚,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是否影响发行上市;同时需关注环保合规情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6-09-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涉及严重环境污染物,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已按照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污染防治措施,并与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中新和顺环保(江苏)有限公司签订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合同。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亦不存在生态安全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未因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保部门行政处罚。2022年11月18日,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发行人气瓶间和化学品暂存间两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未进行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公示,违反《江苏省工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规定》,罚款11,250元。发行人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及时改正并缴纳罚款;2023年1月4日,苏州工业园区应急管理局出具证明,证明上述行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