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盐股份: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股份代持及间接回购安排,申报时需核查代持解除、股份权属清晰及是否存在争议。
上交所IPO · 主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中盐股份在报告期之前曾存在股份代持。2018年混合所有制改革期间,山西盐业将其持有的中盐股份6,714.9796万股转让给钢园盐业,并与中北高新约定由中北高新通过其子公司钢园盐业代持中盐股份股份,待资产划转完成后由山西盐业受让钢园盐业全部股权实现间接回购。2020年2月17日,山西盐业与中北高新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山西盐业取得钢园盐业100%股权;该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前述代持解除。山西盐业、钢园盐业、中北高新共同确认不存在为他人代持或委托他人代持中盐股份股份的情况,钢园盐业完整享有所持股份所有权,不存在第三人权益、争议或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