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电建新能:发行人未拥有注册商标,主要使用实际控制人电建集团持有并授权的“POWERCHINA”“中国电建”等商标,需关注商标授权稳定性及资产完整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公司目前使用的“POWERCHINA”“中国电建”“中国电建POWERCHINA”相关商标由实际控制人电建集团持有。发行人与电建集团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协议》,电建集团同意公司无偿使用该等商标且协议长期有效,并出具《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商标许可事项的承诺函》。法律意见书披露,截至2025年3月31日,发行人及其下属企业未拥有注册商标,经电建集团授权使用相关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