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龙证券:华龙有限设立及早期历史沿革中存在非货币资产出资未使用评估值确认、出资房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过渡期亏损未及时补足、甘肃省财政厅现金出资由其他主体代付及代四家信托公司持股等历史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6-09-30 · 中止(财报更新)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华龙有限设立时四家信托公司证券业净资产出资未采用已过有效期的评估结果作为最终确认依据,而是依据审计报告及账务调整确认;四家信托公司用于出资的共11处房产在出资时未办理产权登记或过户手续;发起人协议项下四家信托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过渡期亏损9,105,639.61元后续未由四家信托公司及甘肃省财政厅补足;甘肃省财政厅现金出资8,500万元实际由甘肃省信托投资公司和金昌市国债服务部代为支付;四家信托公司证券资产出资形成的股权暂由甘肃省财政厅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