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保伦股份:发行人因取得他方开具的不合规发票并税前扣除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需关注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及是否对发行上市造成实质性影响。
上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6-09-23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2023年5月24日,公司收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出具的《税务处理决定书》(穗税二稽处[2023]191号),主要系公司2015年将取得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40.90万元)及2020年将取得他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40万元)进行了税前扣除,但相关发票被税务部门认定为不合规发票。公司收到决定书后已按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并自行补缴相关增值税及附加税、企业所得税共计12.42万元及滞纳金11.16万元。税务主管部门未就上述涉税情况对发行人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