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保伦股份:三名共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一致行动安排及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主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10-2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保伦控股直接持股33.23%;朱正辉、张常华、赵定金分别直接持股21.80%、20.80%、10.90%,三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合计86.74%的股份表决权,分别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兼总经理。三人于2023年1月8日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重大事项一致行动,发生分歧时按人数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协议有效期至上市之日起36个月后,符合约定条件时自动顺延三年。三名实际控制人的相关家庭成员间接持股比例较小,未任职或参与经营管理,文件未将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