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心医疗:陈琛实际控制人认定及较低持股比例下的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29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陈琛直接持股7.9951%,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焘伦协力、和峰同心、苏州仝心所持股份表决权;陈瑜、程笑梅分别持股2.6715%、5.33%,与陈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陈琛合计控制30.9508%的表决权,并担任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公司同时披露股权相对分散、发行后控制比例进一步下降所带来的控制权稳定风险。
法律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9-29 · 已问询
陈琛直接持股7.9951%,并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焘伦协力、和峰同心、苏州仝心所持股份表决权;陈瑜、程笑梅分别持股2.6715%、5.33%,与陈琛签署一致行动协议。陈琛合计控制30.9508%的表决权,并担任董事长、首席技术官。公司同时披露股权相对分散、发行后控制比例进一步下降所带来的控制权稳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