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朗科技:融资协议中特殊股东权利的清理,以及创始股东回购义务附条件恢复的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2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历次融资交易文件曾约定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回购权、清算优先权、减资退出权等。2026年4月21日,公司及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减资退出权、清算优先权及其他要求公司承担负债、损失、损害的约定,自本次上市财务报表经董事会批准报出之日起彻底终止;其他不符合同股同权原则及上市规则的特殊权利,自上市申报被交易所正式受理之日起终止。2026年4月22日,全体股东另行约定,如未于2027年12月31日前提交上市申请、上市申请终止审查或撤回、未获审核通过或注册、未在注册批复有效期内完成发行上市,或因任何原因未能在约定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创始股东王东琳、乌力吉作为回购义务人的回购义务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