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申报前12个月新增54名股东,并披露新增股东与发行人及中介机构之间的关系,其中保荐人国泰海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通过发行人股东上层出资结构间接持股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同创普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创普润
审核编号
221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2页至第1-1-73页;第3-3-1-20页至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除2025年12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新增股份外,发行人现有股东中申报前12个月内新增股份的股东共计54名。招股说明书披露,国泰海通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发行人股东的上层出资结构中存在间接持股情形,合计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比例较低,不超过0.20%;该等持股情形系相关投资主体或金融产品管理人依据市场化原则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持股的情形或利益冲突情形。国泰海通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关系外,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通过新增股东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新增股东及通过新增股东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主体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相关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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