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创普润:发行人募投项目涉及新增土地、租赁厂房及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其中高纯钽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用地已签署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出让金,但土地权属证书仍在办理中。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募投项目、用地及审批备案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向高纯钽金属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先进金属材料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高纯钽金属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子项2“高纯钽材料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为丽水同创,项目选址位于浙江省丽水市南城遂松路与水腊公路交叉口西南侧,公司已与政府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权属证书正在办理中,招股说明书披露预计不存在实质障碍。法律意见书进一步披露,2025年10月13日,丽水同创与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两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涉及土地面积分别为17,979平方米和20,186平方米,用途均为二类工业用地,出让年限均为50年,出让价款分别为10,790,000元和12,120,000元;丽水同创已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前述土地已全部交付,正在办理土地权属证书及相关手续。其他募投项目部分通过租赁厂房或现有厂房实施,并已披露相应项目备案及环评批复/审查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