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韧科技: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表决权比例较低且股权结构分散,需关注控制权稳定性及是否存在导致控制权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英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英韧科技
审核编号
22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页至第1-1-31页;第1-1-47页至第1-1-48页;第3-3-1-9页至第3-3-1-1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单一持股30%以上的股东,不存在控股股东。ZINING WU通过控制开曼英韧控制公司13.90%表决权,通过控制上海韧存控制公司11.89%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25.78%表决权;ZINING WU担任公司董事长,开曼英韧提名发行人过半数非独立董事,并对公司股东会决策、董事人选推选、经营战略和市场拓展产生重大影响。招股说明书同时披露,本次发行后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将进一步降低,如未来股权发生重大变动导致实际控制权变更,可能对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最近两年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诉讼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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