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韧科技:发行人已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期权激励及员工持股安排,需关注持股平台设置、参与人员、离职后权益处理、锁定承诺及对控制权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08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公司在本次申报前已制定并实施的股权激励系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进行。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员工持股平台合计持有公司25.78%股权。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持股主体为开曼英韧、上海韧存及其上层员工持股平台,参与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其他员工、离职员工或继承激励份额人员、外部顾问。开曼英韧直接持有公司13.90%股份,上海韧存直接持有公司11.89%股份。公司对境内外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所持激励份额在离职后的安排为,服务期尚未到期部分的持股权益由员工持股平台或公司指定主体回购,参与人取得该等权益所支付的价款退还参与人。报告期内,公司计入股份支付费用分别为4,655.78万元、2,833.02万元和1,748.08万元,已实施股权激励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