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瀚天天成: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一起已完结诉讼,涉及汉众投资请求确认《保本理财协议》项下当丰科技股权担保条款无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4-06-06 · 终止

公司名称
瀚天天成电子科技(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瀚天天成
审核编号
203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5页;第1-1-27页至第1-1-28页;第1-1-284页至第1-1-286页;第3-3-1-42页至第3-3-1-4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10月,汉众投资作为原告,发行人为被告,满园春、当丰科技为第三方,向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发行人、当丰科技、满园春于2015年12月17日签订的《保本理财协议》中当丰科技以其持有瀚天有限所有股权为满园春提供担保的条款无效。2022年8月22日,一审法院曾判决相关担保约定无效;发行人上诉后,二审法院于2023年1月26日裁定发回重审。2023年6月7日,一审法院重审判决《保本理财协议》于2017年1月10日终止,驳回汉众投资诉讼请求。2023年8月30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招股说明书披露该诉讼已经二审终审,不会影响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且不涉及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不属于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重大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风险因素中同时提示不排除汉众投资申请再审,如再审结果与终审判决存在较大偏差,可能引发相关方进一步起诉要求发行人或股东转回股权或按股权对应价值返还资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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