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天博智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2023年度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需关注劳动用工合规性及是否构成发行上市法律障碍。

上交所IPO · 主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7-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天博智能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天博智能
审核编号
216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1页至第1-1-63页;第3-3-1-94页至第3-3-1-9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原因包括新入职或试用期员工、退休人员、自愿放弃缴纳等;天博电器曾规定试用期满后缴纳社保、公积金,招股说明书披露其已取消该规定并对2024年12月起应缴未缴在职员工进行补缴。2023年度劳务派遣用工占比为11.44%,曾超过10%,后通过招聘正式员工、转化劳务派遣人员等措施降低比例,2024年末、2025年6月末已低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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