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导光电: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6-07-10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3i开曼直接持有发行人31.83%股份,为控股股东;BO LI直接持有发行人2.13%股份,并通过持有3i开曼35.98%股权、担任3i开曼唯一董事以及与JAMIE JIE ZHENG、胡春宇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方式,合计控制发行人34.29%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内有效;招股说明书披露,如协议期限届满前各方未能就延续一致行动关系达成一致,BO LI在3i开曼控制的表决权将由59.09%下降至不低于35.98%,其对3i开曼的影响力将下降,并可能引致公司治理结构及管理层人员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