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导光电: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多项股权代持关系,涉及3i开曼股权、员工持股平台激励份额及老股转让/增资入股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6-07-1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导光电
审核编号
22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9页至第1-1-40页、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历史上曾存在的股权代持关系均已解除,各方确认代持关系的形成、演变以及解除、清理过程均系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异议、纠纷或潜在纠纷。具体包括:2014年11月BO LI因离婚和解协议代JAMIE JIE ZHENG持有3i开曼股权份额;2021年12月王松宝、林志杰分别通过员工持股平台肇庆民富代李婷婷、韦冰娴持有激励份额;2023年3月徐景瑞、张龙清分别代多名自然人持有受让股份对应权益;2025年6月檀广节代谢海闻、姚文旭持有增资对应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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