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导光电:发行人历次融资中部分股东曾享有回购权、反稀释权、清算优先权、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等特殊权利条款。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6-07-10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中导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导光电
审核编号
22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至第1-1-41页、第3-3-1-23页至第3-3-1-2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历次融资过程中,部分股东享有特殊权利条款,涉及2011年、2013年、2015年及2025年相关协议,主要特殊权利条款包括回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受让权、共同出售权、清算优先权、反稀释权、优先出售权、整体并购优先分配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股东特殊权利条款均已解除、终止或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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