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卓精科:发行人已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并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及向实际控制人发行激励股份实施激励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2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华卓精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华卓精科
审核编号
221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7页至第1-1-93页;第3-3-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设置期权激励计划,存在已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通过艾西科技、艾西博锐和艾西汇智三个员工持股平台实施员工股权激励,三平台分别持有公司2.88%、0.23%和0.87%的股份。公司披露了第一期至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其中第四期股权激励计划于2025年1月9日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向程闻兴等35名员工授予239万股;同时公司采用定向发行股份方式向朱煜发行激励股份1,000万股。员工持股平台均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朱煜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相关安排未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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