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普生医疗:发行人存在与第三方共有的专利权及相应使用、转让、许可限制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14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境内共拥有137项有效专利,其中2项专利与第三方共有,分别为普生医疗与珠海市人民医院共有的“一种引流管及引流装置”实用新型专利,以及普生医疗与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共有的“一种先端部和蛇骨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专利。根据合作申请专利协议,作为共有专利权人,双方均对共有专利享有无偿使用权,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对外转让、许可给第三方;经双方一致同意对外许可、转让共有专利产生的收益由双方平等享有;任一方单独进一步研发产生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单独实施研发的一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