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术锐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委托第三方为少量员工在实际工作地或经常居住地代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与社保、公积金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6-07-15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北京术锐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术锐股份
审核编号
223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8页;第1-1-112页至第1-1-113页;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书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子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268人、291人、266人,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实际缴纳人数均分别为253人、276人、253人,差异人数分别为15人、15人、13人。差异原因包括通过第三方机构缴纳异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以及少量员工当月入职、次月起缴纳。招股书风险因素披露,该等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年修正)》《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相关规定存在不一致,存在被行政处罚风险;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未因此受到相关部门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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