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高凯技术: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部分租赁房屋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存在被责令改正及罚款风险。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6-24 · 提交注册公司名称江苏高凯精密流体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高凯技术审核编号2156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160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租赁房产均已获得不动产权证,除序号1外,其余房屋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由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