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飞潮新材:报告期内未全面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以及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是否构成发行上市实质障碍。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4-07-03 · 终止公司名称飞潮(上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飞潮新材审核编号1991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37页至第3-3-1-38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未全面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未因上述事项被行政处罚,也未被要求补缴。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况。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