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精智达:发行人生产、研发、办公场所均为租赁取得,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搬迁风险及生产经营影响。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3-06-02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精智达审核编号1168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30页;第3-3-1-17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招股说明书披露,截至签署日,公司用于生产、研发的厂房及办公场所等房屋均为租赁取得;法律意见书披露,部分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备案手续。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