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莱斯信息:注册稿法律意见书继续披露发行人历史期间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涉及增值税税款处理事项。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3-04-21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莱斯信息审核编号1195审核阶段注册稿页码第3-3-1-64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补缴增值税税款合计190,007.66元;因发行人已做进项税金转出,故不做处理,限发行人在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