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美芯晟:美芯晟有限历史融资文件中曾约定一票否决权、反稀释权、赎回权、清算优先权等特殊股东权利。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3-04-06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美芯晟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美芯晟审核编号1167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88页至第1-1-89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美芯晟有限历史上签订的融资交易文件曾约定投资方特别权利,最终由最后一轮融资的股东协议和合资合同约定,包括董事一票否决权、部分股东反稀释权、信息权、检查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赎回权、清算优先权等。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