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普源精电: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资金拆借,构成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2-03-04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普源精电审核编号920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16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与关联方之间资金拆借的情形,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北京普源拆出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借款用于北京精投日常运营,且北京精投已参考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基准年利率向北京普源支付资金拆借利息。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