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四方光电:报告期初发行人及广东风信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10%的情形。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01-06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四方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四方光电审核编号432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66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报告期内,发行人在2017年以及广东风信在2018年设立之初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关于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不得超过10%的规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劳务派遣用工占用工总量比例均已降至10%以下。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