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燕麦科技:注册稿阶段发行人仍存在部分租赁房屋未取得出租方权属证明的瑕疵。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土地、房产及租赁合规 · 2020-05-11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燕麦科技审核编号267审核阶段注册稿页码第1-1-175页至第1-1-176页;第3-3-1-19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注册稿披露,发行人租赁房屋中部分宿舍及售后服务、业务跟进场所未取得权属证书或出租方未提供权属证明。自租赁合同签署以来未发生出租方违约或租赁纠纷。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