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光峰科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认定、配偶未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以及历史境外架构拆除前后控制权稳定性。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19-07-01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深圳光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光峰科技审核编号21审核阶段注册稿页码第1-1-71页至第1-1-72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发行人披露,未将实际控制人配偶认定为共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规避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股份锁定等监管要求的情形;APPO及发行人层面实际控制权由李屹控制,境外架构拆除前后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化。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