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东方晶源:发行人及子公司部分专利、软件著作权系自第三方受让或由第三方以知识产权出资形成,并存在共同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课题的知识产权归属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知识产权权属、许可及诉讼 · 2026-07-16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219项、境外专利53项;部分专利系自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中国科学院上海光学精密机械研究所等第三方受让或由微电子所作为对中科晶源出资的知识产权形成。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31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其中1项由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用于对中科晶源出资。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发行人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合作研发,但存在与其他单位共同承接若干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相关课题的情况,部分课题已形成技术成果并投入使用;发行人承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已在相关规定、协议中约定,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实际形成共有知识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