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科创新:有限公司阶段存在骨干员工股权由卢放代持的历史沿革事项,并已于2009年解除。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6-07-15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中创有限有限公司阶段存在股权代持。2004年,中创有限为发挥骨干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凝聚力,根据中科院相关企业社会化改革文件精神实施骨干员工持股方案,由中科开物向李新华等12名骨干员工转让中创有限140万元注册资本,采取由卢放代持形式,并约定股份制改造时再转由骨干员工个人直接持有。2004年11月10日,12名骨干员工与卢放签署《委托持股协议书》,约定12名骨干员工委托卢放代为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委托持股期间骨干员工享有实际股东权利及投资收益,卢放对股东权益不享有收益权或处置权。2008年,夏红兵离职并将所实际持有的14万元注册资本转让给李新华等7人,仍由卢放继续代持。2009年3月,中创有限召开股东会同意卢放将其持有的140万元注册资本分别转让给李新华等15名骨干员工,中科院物数所出具批复同意解除委托持股关系,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并于2009年3月18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