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精智达:发行人整体变更设立股份公司过程中存在部分自然人或合伙企业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需关注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3-06-02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深圳精智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精智达审核编号1168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12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发行人由精智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法律意见书披露,整体变更过程中的自然人股东张滨已经依法纳税,但李云霞、启赋聚通存在未缴纳个人所得税事项;采希壹号、常州清源、力合清源、程铂瀚投资、深圳丰利莱已出具相关纳税书面承诺。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