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微众信科:微众有限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需关注代持是否已解除、股权是否清晰及是否构成本次发行上市实质障碍。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04-15 · 终止公司名称深圳微众信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微众信科审核编号584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4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微众有限历史上曾存在股权代持情形;除该等情形外,微众有限历次股权变动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未在相同颗粒度披露代持的具体形成过程。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