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森泰股份:发行人设立耐特香港时未办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程序,存在程序瑕疵。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02-23 · 终止公司名称安徽森泰木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森泰股份审核编号713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31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法律意见书披露,经律师核查,发行人合法拥有子公司股权,不存在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但发行人设立耐特香港时未办理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外投资项目的备案程序,存在瑕疵。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