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明微电子: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明微技术在报告期前曾存在委托持股安排。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0-11-18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明微电子审核编号425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53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申报稿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明微技术于报告期前曾经分别存在股权代持情形;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及明微技术的委托持股已经解除,律师已访谈委托持股当事人并取得其书面确认与承诺。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