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泛亚微透:发行人子公司泛亚电子向发行人租赁房屋,租赁房屋存在未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的瑕疵。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0-09-02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江苏泛亚微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泛亚微透审核编号383审核阶段注册稿页码第3-3-1-27页至第3-3-1-28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截至注册稿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发行人未租赁房屋,发行人子公司泛亚电子向泛亚微透租赁房屋。信达律师查阅相关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权属证书后认为租赁合同合法有效,子公司有权使用该等房屋;但相关租赁未进行租赁登记备案。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