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孚能科技:发行人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曾存在估值调整机制及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确认是否已解除且不影响控制权稳定及投资者权益。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0-05-21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孚能科技(赣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孚能科技审核编号259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3-3-1-24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关于孚能科技(赣州)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中曾设置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认购权、赎回权、拖售权、优先清算权等特殊条款。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