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维安股份:发行人1997年增资存在以资产评估增值调整资本公积并转增注册资本的出资瑕疵,需核查补救及是否构成发行上市法律障碍。上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5-01-02 · 终止公司名称上海维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维安股份审核编号1821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42-43页;第28-29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发行人披露,1997年10月维安热电注册资本由8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将资产评估增值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420万元。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系根据资产评估结果将资产评估增值入账调整增加资本公积。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