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长城精工:报告期内公司曾存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上交所IPO · 主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4-04-26 · 终止公司名称苏州长城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长城精工审核编号1785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98至1-1-99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124人、154人、40人、38人,占用工总人数比例分别为14.80%、16.85%、4.11%、3.87%。2019年末、2020年末劳务派遣比例超过10%。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