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敏达股份:发行人报告期内曾因逾期缴纳税款被要求缴纳滞纳金,并已完成补缴和滞纳金支付。上交所IPO · 主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4-03-15 · 终止公司名称宁波敏达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敏达股份审核编号1643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315页;第3-3-1-23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招股说明书营业外支出披露,2022年1-6月发行人发生滞纳金144.78万元。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于报告期内曾存在因逾期缴纳税款而被要求缴纳滞纳金的情况,发行人已经完成税款补缴并支付滞纳金,涉及补缴税款的金额较小。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