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上交所IPO法律问题安乃达:新增股东入股时曾与发行人约定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等特殊权利条款,并在申报前清理。上交所IPO · 主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4-03-12 · 注册生效公司名称安乃达驱动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简称安乃达审核编号1549审核阶段申报稿页码第1-1-48页来源上交所IPO公开摘要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财通创新、金华金开、丁敏华于首次申报前十二个月内成为新增股东。上述新增股东增资时与发行人签订《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回购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等条款。相关链接打开数据库视图原始披露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