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麦机械:发行人在部分境外市场销售使用最终控股股东新麦企业授权的商标。
上交所IPO · 主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在部分境外市场的销售使用新麦企业授权商标。新麦企业授权给发行人使用的商标系其重要无形资产之一。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使用相关商标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7.62%、18.95%、19.83%。2022年12月23日,新麦企业签署《商标许可使用声明》,将其名下商标全部无偿许可给发行人非独占性使用,并允许发行人根据业务需要将相关商标许可给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分销商使用,授权期限为新麦企业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期间,自许可商标注册之日起至相关商标使用权期限依法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