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维安股份:发行人1997年增资存在以资产评估增值形成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的出资瑕疵。

上交所IPO · 主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上海维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维安股份
审核编号
2182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51页至第1-1-52页;第3-3-1-31页至第3-3-1-32页、第3-3-1-36页至第3-3-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历史上曾存在出资瑕疵。1997年10月,维安热电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500.00万元,将资产评估增值后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增加注册资本420.00万元。用于转增注册资本的资本公积,系根据上海振兴资产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资产评估咨询报告,对截至1997年7月31日净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将资产评估增值入账调整增加资本公积。文件披露该资本公积形成不符合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增资存在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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