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康佰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关联方资产转让等关联交易,并将子公司与员工持股平台共同投资、收购平台设立及员工份额受让事项按审慎原则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上交所IPO · 主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6-07-17 · 已问询

公司名称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康佰家
审核编号
2228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03页至第1-1-309页;第3-3-1-14页至第3-3-1-1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但存在经常性关联交易和偶发性关联交易。经常性关联交易包括发行人作为承租方向郭国强、王辉、王勇、王佳、王俊、俞颖、陈远英及曾经关联方新瑞宁租赁门店、办公楼及仓库,发行人作为出租方允许福建勇恒、远志一号、远志二号、远志三号使用新紫金办公场所作为注册地址,以及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关联担保。偶发性关联交易包括2024年3月公司向控股股东福建勇恒出售一辆汽车,交易价格80.00万元;2025年1月至12月,公司存在向俞颖、林圣杜、王春敏的关联方员工借款,拆借金额分别为435.71万元、215.39万元、27.14万元,均按约定年利率5%按拆借日收取利息并全额收回本金。此外,2024年6月20日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子公司浙江康佰家与发行人取消监事会前在任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共同投资设立远志一号、远志二号、远志三号、远志五号作为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事项;2024年7月10日浙江康佰家与远志一号、远志二号共同设立融创二号作为收购丽水康佰家的持股平台,与远志三号、远志五号共同设立融创三号作为收购杭州康佰家的持股平台;2025年12月,浙江康佰家受让远志一号、远志二号、远志三号、远志五号中员工的部分份额。公司根据审慎原则将相关交易比照关联交易披露。

相关链接